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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大规模特别提款权分配方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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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格奥尔基耶娃早些时候正式宣布,价值6500亿美元的史上最大规模一轮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分配正式生效,这不啻于为经历2019冠状病毒病危机的世界经济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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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奥尔基耶娃表示,如果运用得当,本轮特别提款权分配将是应对当前空前危机的一个独特机会。


“特别提款权分配将为全球经济体系提供额外的流动性,为各国补充外汇储备降低其对成本更高的国内和外部债务的依赖。各国可以使用特别提款权分配提供的空间来支持其经济,并加强危机应对工作。”


特别提款权(SDR)


特别提款权是基金组织于1969年创造的一种用于补充成员国官方储备的国际储备资产。迄今为止,已经向成员国分配了2042亿特别提款权(相当于约2930亿美元),其中包括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分配的1826亿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既不是货币也不是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债权,而是对基金组织成员国可自由使用货币的潜在求偿权。


特别提款权以美元计价,其价值目前决定于由美元、欧元、日元、英镑和人民币组成的一篮子货币的价值。特别提款权可以与这些货币进行兑换。


特别提款权最初用来支持布雷顿森林固定汇率体系。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主要货币转向浮动汇率制度,减少了对特别提款权作为全球储备资产的依赖。


特别提款权分配可以在提供流动性和补充成员国官方储备方面发挥作用,全球金融危机期间的情况就是一个例子。


《基金组织协定》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基金组织可以向参加特别提款权账户的成员国(目前包括所有成员国)分配特别提款权。具体而言,特别提款权的普遍分配必须与满足补充现有储备资产的长期全球需求这一目标相一致,并得到基金组织成员国的广泛支持(需要经过占特别提款权账户成员国总投票权85%的理事会多数票批准)。


一旦同意进行特别提款权分配,则按成员国在基金组织的份额比例向其分配特别提款权。


01

具体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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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特别提款权正按照各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份额比重进行分配。这意味着约2750亿美元将分配给新兴和发展中国家,其中低收入国家将分配到约210亿美元,有的国家得到的分配将相当于其国内生产总值的6%。


格奥尔基耶娃说:“特别提款权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如何最好地使用取决于各成员国。要使特别提款权的分配能够为成员国和全球经济带来最大的效益,各成员国应该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审慎地做出决定。”


为支持各成员国,并确保透明度和问责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提供一个框架,用以评估新分配带来的宏观经济影响,其统计处理和治理情况,以及对债务可持续性可能造成的影响。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将定期提供有关特别提款权持有量、交易和兑换的最新情况,包括在未来两年内准备一份特别提款权使用情况的后续报告。


02

对低收入国家的支持


本轮特别提款权分配中约60%将分给高收入国家,但它们实际可能并不需要。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指出,对于不需要这种刺激的经济体来说,重要的是考虑通过补充基金组织的“减贫和增长信托基金”,将这些资源输送给需要注入流动性的脆弱的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


格奥尔基耶娃表示,为扩大本轮分配的好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鼓励那些外部头寸强健的国家继续向最有需要的国家自愿转借部分特别提款权在过去的16个月中,一些成员国已承诺向该组织的“减贫和增长信托”转借240亿美元特别提款权,该信托旨在向低收入国家提供优惠贷款。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还在探讨设立一个 “韧性与可持续性信托”的可能性,该信托可以使用转借的特别提款权来帮助最脆弱的国家实施结构性转型,包括面临气候变化相关挑战的国家。另一个可能性是转借特别提款权支持多边开发银行的贷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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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冠大流行期间,除了本轮特别提款权分配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还采取了其他支持措施,包括为85个国家提供1170亿美元的新融资;为29个低收入国家提供偿债减免;并为各国提供政策建议和能力建设支持。


决定特别提款权价值的货币篮子

特别提款权价值: 以美元表示的特别提款权的价值每日根据伦敦正午前后的即期汇率确定,并登在基金组织的网站上。

特别提款权最初确定为相当于0.888671克纯金,当时也相当于1美元。在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特别提款权价值被重新定义为一篮子货币。

特别提款权篮子中的货币须满足两个条件:出口标准和可自由使用标准。如果一种货币的发行国是基金组织成员国,或是包括基金组织成员国的货币联盟,同时也是世界最大五个出口经济体之一,那么该货币则满足出口标准。一种货币须在国际交易中被广泛用于支付,且在主要外汇市场上被广泛交易,基金组织才能将其认定为“可自由使用”货币。可自由使用货币可以用于基金组织的资金交易。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董会每五年或在必要时提前检查特别提款权篮子,以确保篮子能反映各组成货币在世界贸易和金融体系中的相对重要性。检查涵盖特别提款权定值方法的关键要素,包括选择特别提款权篮子货币时使用的标准和指标,以及确定特别提款权篮子中每种货币数量(单位数量)所使用的初始货币权重。货币数量在特别提款权五年定值期内保持不变,但是,随着篮子货币之间的交叉汇率变动,篮子中货币的实际权重发生波动。特别提款权价值每日根据市场汇率确定。检查还用于评估构成特别提款权利率(SDRi)篮子的金融工具的适当性(见下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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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5年11月结束的上一次检查中,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决定,中国人民币满足纳入特别提款权篮子的标准。根据此决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人民币与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一起,构成特别提款权篮子货币,中国国债三个月基准收益率纳入特别提款权利率篮子。在2015年检查中,执董会还批准采用一个新的公式(货币发行国的出口和综合金融指标具有相同的权重)来确定特别提款权篮子中的货币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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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国和指定持有方可以在市场上自愿买卖特别提款权。如需要,基金组织也可以指定成员国从其他参与方购买特别提款权。


基金组织成员国和基金组织自身可以根据《基金组织协定》以及执董会和理事会通过的决定使用特别提款权。基金组织有权指定特别提款权的其他持有方、非成员国、未参加提款权账户的成员国、为一个以上成员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机构,以及其他官方实体。截至2021年1月底,有15个组织被批准为指定持有方。指定持有方不能获得特别提款权分配。特别提款权不能由私人实体或个人持有。


监制:程浩 

责任编辑:崔乐怡

实习编辑:姬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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